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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

2018/12/26

 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,我国将于2019年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。

划 重 点


1、自2019年1月1日起


1、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

2、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,税率不变。其中,对尿素、复合肥、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关税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%的进口暂定税率

3、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,并进行适当调整。

4、对我与新西兰、秘鲁、哥斯达黎加、瑞士、冰岛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

5、原产于香港、澳门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

6、继续对铬铁等108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行出口暂定税率,税率维持不变,取消94项出口暂定税率


2、自2019年7月1日起


1、取消14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,同时缩小1项进口暂定税率适用范围。

2、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》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四次降税。


详细清单及最新税率下载地址: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vxHvkRu0enPLSBh3rdhNiw

  消息称,为积极扩大进口,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,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我国

将对700余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,包括:

  此外,为适应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需要,促进能源资源产业的结构调整、提质增效,自2019年1月1日起,对化肥、磷灰石、铁矿砂、矿渣、煤焦油、木浆等94项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。

  为支持“一带一路”和自由贸易区建设,加快推进我国与相关国家的经济贸易合作,营造有利于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外部条件,2019年我国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,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、秘鲁、哥斯达黎加、瑞士、冰岛、澳大利亚、韩国、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

  根据内地与香港、澳门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,对原产于香港、澳门的进口货物将全面实施零关税。随着最惠国税率的降低,相应调整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孟加拉和老挝两国特惠税率。

  2019年7月1日起,我国还将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四步降税,同时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暂定税率作相应调整。
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

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

税委会〔2018〕65号

海关总署:

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,现将《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》印送你署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

附件: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

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
2018年12月22日



附件: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


(本文由浩晟国际综合财政部官网、中国新闻网、中国贸促整理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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