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12/21
有出口巴基斯坦、智利的外贸货代人请注意了!出口上述两个国家又有新要求了!
受“中国-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”、“中国-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”的运行要求,所有出口巴基斯坦与智利的货物,需要在报关之前办理产地证。因为,报关需要报产地证号,如果报关时没有产地证号,货物到达目的港,可能无法再享受关税优惠!
同时,填制出口报关单时,出口享惠情况如果是享受优惠,在提供原产地证的同时,需要在随附单证一栏打入Y证及其号码。不享受关税优惠的,则无需提供!
▲海关通知
当下,这两个要求仅限巴基斯坦和智利,其他协定优惠国家暂时无强制要求。但建议需要享受优惠关税的,在填制出口报关单时,有原产地证的尽量都提供,以免后期海关政策变化需要改单。
目前,“中国-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”已正式于2018年4月30日上线,而“中国-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”则将于2019年1月1日起上线,未来也可能有更多的国家上线这一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。
中国-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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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-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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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避免出现无法享受优惠、无法正常清关的情况,请大家务必按照新规操作,相互转告,切记切记!
(本文由海运网综合中国海关、运去哪整理发布)